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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吞霄至淡水,砌溪石沿海名曰魚滬,高三尺許,縣互數十里,潮漲魚入,汐則男婦取之,功倍網罟。.....【諸羅縣志】
  
 

十三行博物館‧為袒護而衍生的鬧劇戲碼

 
By huwei at 週四, 2003-10-09 23:14 | 部落觀點 | 要發表評論,請先登錄註冊 | 1042 次點閱

這是一封於92年10月9日,由十三行博物館專員所通知吳春和老師的信件:

Date: Thu, 9 Oct 2003 23:24:08 +0800 (CST)
From: 詩蘋
Subject: 十三行博物館開會通知書
To: woddy(at)ms27.url.com.tw,
034911(at)mail.tku.edu.tw

吳老師、紀老師您們好:

有關您們對於撤除志工之疑義,

已以本館十月四日北文十三行字第0920005673號函告知,

如您們尚有疑義,

請於十月十二日(本週日)下午3時到館(已先行以電話通知),

屆時如無出席,則視同無疑義。

十三行博物館敬上

92年10月12日下午,十三行博物館林明美館長,以約談的方式,假館內會議室,舉辦所謂的申訴會議,出席者有林館長、林主任、高秘書、陳家珍、施岑宜等5位館員及典藏組林嘉和組長等5位組長,共10位球員兼裁判的館方代表,似乎忘了92年8月12日已被十三行博物館未審先判,公告周知被移除志工資格的兩位志工,與館方同屬球員身份,理應由第三者或上級單位來作彼此協調、溝通的仲裁,方屬申訴的定義,因此在這種打悶棍的會議,被移除志工,僅有1名參加會議,並告知館方,此一會議應更名為說明會,」,並請館方拿出志工室理的志工日誌【至今仍交代不清、因為非常巧合的消失無蹤了】,俾當證據,以昭公信,但館方卻不敢拿出,推託其詞,另外,館方也同意網路上文章,並非出席被移除志工者所寫,但為了雙方好聚好散,要其今後不要再來十三行博物館當志工,要多多體諒林館長忙東忙西衝業績,恐能力有限,館長之位會不保。

在我們看法裡.....其實十三行志工才是永遠的,館長及館員是一時的,人和最重要,十三行博物館管理者的態度仍然是我們最質疑的問題之一!!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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